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房屋稅試算




請輸入構造別(即主要建材)。
輸入房屋最高樓層數。
若不知樓層高度,請輸入標準值3公尺至4公尺。
109年後調整變更之路段,請選擇舊路名。
請輸入實際使用面積。
使用情形兩種以上者,請續輸入選項二
請輸入實際使用面積。
預估稅額(元) = 核定單價 x 面積 x ( 1 - 折舊率 x 經歷年數 ) x 地段率 x 適用稅率

合計應納稅額:

說明:
  • 本表試算之稅額,係依房屋稅條例及新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等規定試算,排除個別加減項、電梯、巷弄減級及公設面積等因素,故與實際稅額會有誤差,實際應納稅額仍應以當年度開徵繳款書所載稅額為準(房屋稅係按月課徵,本表為整年度稅額)。
  • 本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案自112年9月1日公布施行,針對本市轄內持有非自住住家用房屋之多屋族,按其持有房屋數量,採差別稅率課徵房屋稅,持有1戶者1.5%、持有2戶者每戶均為2.4%及持有3戶以上者每戶均為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