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度 依期限  










說明:
  1. 有關限額免稅車輛之退稅金額,請向車籍所在稅捐稽徵機關洽詢;另如免稅期間屆滿前,請持辦妥後續(重新)鑑定之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繼續核准免稅;免稅期間屆滿仍未辦妥後續鑑定者,將自原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後續鑑定日之次日起恢復課稅。
  2. 本表試算之稅額,不足一元部分不計入;本表估算之稅額僅供試算之用,不做任何證明,實際可退稅額仍應以稽徵機關核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