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馨提醒:
  1. 地價稅:
      (1)本市地價稅應納稅額係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在本市轄區內之土地地價總額歸戶計徵,因一般土地涉及累進稅率、累進稅率差額攤算及減/免徵、減免面積等因素,輸入資料是否完整,可能影響試算結果。相關資訊可參考前1年度地價稅課稅明細表。
      (2)本系統係依申報地價及稅額計算公式試算,當期實際應納地價稅,仍應以所核發之地價稅繳款書所載金額為準。
  2. 土地增值稅:
    本系統估算之稅額,係依土地稅法及土地稅法施行細則有關土地增值稅應繳稅額之計算公式估算,僅供概算之用,實際應納稅額仍應以申報時核定之發單資料為準。
  3. 房屋稅:
    本系統試算之稅額係依房屋稅條例及新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等規定試算,排除個別加減項、電梯、巷弄減級及公設面積等因素,故與實際稅額可能有誤差,實際應納稅額仍應以當年度開徵繳款書所載金額為準。
  4. 使用牌照稅:
      (1)本系統試算之稅額係依使用牌照稅各類稅額表按使用日期估算,不足1元部分不計入,僅供試算,不做任何證明使用,實際應納或可退稅額仍應以稽徵機關核定為準。
      (2)有關限額免稅車輛之退稅金額,請向車籍所在稅捐稽徵機關洽詢。
  5. 印花稅:
    本系統試算之稅額係依印花稅法有關應繳稅額之計算公式估算本稅,僅供試算,不做任何證明使用。如屬自動補報補繳或彙總繳納逾期報繳案件,其實際應繳金額仍以持繳款書至金融機構收款之金額為準。
  6. 娛樂稅:
    本系統試算之稅額係依娛樂稅法及新北市娛樂稅徵收率表等相關規定估算,僅供概算之用,實際應納稅額仍應以本處核定為準。
  7. 契稅:
    本表估算之稅額,係依契稅條例及其相關規定之計算公式估算,僅供參考,不做任何證明使用,實際應納稅額仍應以發單資料為準。

地價稅試算 土增稅試算 房屋稅試算 房屋稅使用情形變更試算

牌照稅稅額試算 牌照稅可退稅額試算 印花稅試算 娛樂稅稅額試算 契稅稅額試算